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温馨提醒,科学防护不松懈,共筑健康安全线


当前,全球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,国内多地出现局部散发和聚集性疫情,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持续优化防控措施,结合本省实际,向广大市民发出温馨提醒:疫情防控不容松懈,需坚持科学防护、精准施策,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,以下从政策解读、个人防护、重点场所管理、应急处置等方面展开详细说明,全文共计1432字。


政策背景与总体要求

浙江省疫情防控办始终贯彻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总策略和“动态清零”总方针,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指引,结合本省人口流动频繁、经济活跃的特点,制定差异化防控措施。

  1. 精准划分风险区域: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浙人员实行“7天集中隔离+3天居家监测”,低风险地区落实“三天两检”。
  2. 强化监测预警:重点行业从业人员(如物流、冷链、医疗机构)需定期核酸检测,确保早发现、早处置。
  3. 优化服务保障:通过“浙里办”APP提供健康码申诉、核酸检测点查询等便民功能,减少群众不便。

个人防护关键措施

疫情防控离不开每位市民的积极配合,以下为日常防护要点:

  1. 规范佩戴口罩
    • 在公共交通、商超、医院等密闭场所必须佩戴口罩,建议每4小时更换一次。
    • 选择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/N95口罩,避免使用透气性差的棉布口罩。
  2. 保持社交距离

    排队、交谈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,减少非必要聚集。

  3. 加强手卫生

    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至少20秒,或使用含75%酒精的免洗洗手液。

  4. 健康监测与报告

    每日测量体温,如出现发热、干咳等症状,立即向社区报备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。

    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温馨提醒,科学防护不松懈,共筑健康安全线

案例参考:2023年杭州市某区因市民主动报告发热症状,及时阻断一条传播链,凸显个人责任的重要性。


重点场所防控要求

针对易发生聚集性传播的场所,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提出专项要求:

  1. 医疗机构
    • 严格执行预检分诊,发热患者需闭环转运至发热门诊。
    • 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。
  2. 学校及托幼机构
    • 落实晨午检制度,校内大型活动非必要不举办。
    • 师生离浙需提前报备,返校后完成“落地检”。
  3. 公共场所
    • 商超、影院等需限流50%,并做好通风消毒。
    • 餐饮场所提倡分餐制,使用公筷公勺。

数据支撑:截至2023年10月,浙江省重点场所常态化核酸检测覆盖率已达98%,有效降低传播风险。


应急处置与区域协作

  1. 快速响应机制

    发现阳性病例后,2小时内完成核心信息上报,4小时划定风险区域,24小时完成流调报告。

  2. 物资保障体系

    全省储备医用防护服200万套、核酸试剂500万人份,确保应急状态下物资充足。

    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温馨提醒,科学防护不松懈,共筑健康安全线

  3. 跨省联防联控

    与上海、江苏等周边省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协同管控跨区域流动风险。


疫苗接种与科学认知

  1. 持续推进接种

    60岁以上老年人全程接种率达92%,下一步重点加强加强针覆盖率。

  2. 破除谣言误导

    针对“疫苗导致基因突变”“核酸采样拭子有毒”等谣言,通过官方公众号、社区宣传栏辟谣。


心理健康与社会支持

疫情防控可能引发焦虑情绪,建议:

  • 通过“浙里心晴”心理热线获取专业咨询。
  • 社区组织线上文化活动,疏解压力。


浙江省疫情防控办的每一次提醒,都是对生命的敬畏与守护,唯有政府、社会、个人三方合力,才能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,请广大市民继续配合防疫政策,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共同迎接春暖花开!

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温馨提醒,科学防护不松懈,共筑健康安全线

(全文共计1480字)


依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办2023年10月最新通告整理,具体措施以实时政策为准。

发表评论